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掌握学院实验(实训)教学(以下简称“实验教学”)状况,监督实验教学各环节的正常运行,确保实验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决定开展本学期实验教学期中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本学期本科教学计划中实践教学环节的实验教学课程。
二、检查时间:11月5日至11月15日。
三、检查形式:以分院(中心)自查与学院抽查的方式同时进行,采取听课、师生座谈、检查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进度、抽查学生实验或实践技能、抽查实验报告等形式对实验教学运行及教学秩序、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
四、检查内容:实验教学检查内容包括实验教学大纲及执行情况,教案或讲义,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实验分组及每组人数,课堂教学质量及效果,实验报告,实验考核办法,设计性、综合性实验开设,实验课记录,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学生对实验课的意见建议等。
五、各教学单位可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开展本单位实验教学的期中教学检查,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于11月22日前报实验实训中心。
六、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务部、实验实训中心将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学院实验教学检查。
实验(实训)教学检查内容及评价表
附件2:实验(实训)教学听课表
为全面掌握学院实验(实训)教学(以下简称“实验教学”)状况,监督实验教学各环节的正常运行,确保实验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决定开展本学期实验教学期中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本学期本科教学计划中实践教学环节的实验教学课程。
二、检查时间:11月5日至11月15日。
三、检查形式:以分院(中心)自查与学院抽查的方式同时进行,采取听课、师生座谈、检查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进度、抽查学生实验或实践技能、抽查实验报告等形式对实验教学运行及教学秩序、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
四、检查内容:实验教学检查内容包括实验教学大纲及执行情况,教案或讲义,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实验分组及每组人数,课堂教学质量及效果,实验报告,实验考核办法,设计性、综合性实验开设,实验课记录,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学生对实验课的意见建议等。
五、各教学单位可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开展本单位实验教学的期中教学检查,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于11月22日前报实验实训中心。
六、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务部、实验实训中心将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学院实验教学检查。


实验实训中心
201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