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中层干部及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进行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3-05-22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


各分院,各部门:
    2012年6月至9月学校及学院换届新提任的干部试用期将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张焕镇
    成 员:朱启鑫 周德奎 张惠玲 张朝辉 杨 雄
    各分院(部)成立相应的考核工作小组,各分院总支书记、各部负责人为组长 ;考核小组由三人组成,分别负责对所在分院(部)的院聘科级干部进行考核。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
    2012年6月至9月学校及学院换届新提任的校管科级、院管中层干部及院聘科级干部;分院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拟定9月份另行组织。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新任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思想政治表现:理解和运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处理问题的理论政策水平,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
    (二)组织领导能力:在实际工作中开拓创新的能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驾驭全局,处理复杂问题和化解矛盾的能力。
    (三)工作作风: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严格管理,认真负责,深入基层,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虚心听取不同意见;维护领导班子和单位团结,心胸宽广,团结同事。
    (四)工作实绩:完成试用期目标和履行岗位责任,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效益等;在工作中提出工作思路,积极采取措施,主动开展工作,发挥的具体作用以及取得的绩效等。
    (五)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清正廉洁,办事公道,以身作则,摆正集体和个人的关系。
    三、考核程序和办法
    (一)个人总结
    试用期满干部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就履行职责情况、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与改进措施等方面撰写个人总结和自我评定。学校任命的科级干部填写《温州大学科级干部任职期满考核表》(附件2),学院任命的中层干部填写《瓯江学院任(聘)用干部任职期满考核表》(附件4)。
    为突出实绩考核,要求考核对象在年度工作总结基础上,提供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工作实绩概要材料(有定量指标、定性要求及完成情况等,要求简洁明了,约1000字左右),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二)述职和民主测评
    各分院(部门)试用期满干部(学院中层干部)要向所在分院(部门)全体教职工述职,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述职结束时,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范围与参加述职会议人员相同。
    机关部门试用期满干部向所在部门全体教职工述职,述职结束进行测评,测评范围除本部门教职工外,要根据干部分管工作的关联度延伸测评人员范围。
    分管院领导对试用期满干部进行测评。
    (三)组织考察
    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了解被考核对象在试用期间各方面情况。
    (四)根据汇总的考核材料,校管科级干部由组织与工会工作部将考核的相关材料呈报组织部,组织部将考核意见及综合材料上报学校党委会讨论,最后学校党委审定。考核结果和意见要写入《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存入个人档案。院管中层和科级干部由组织与工会工作部将考核的相关材料上报学院党委会讨论,最后学院党委审定。考核结果和意见要写入《瓯江学院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存入个人档案。
    (五)领导谈话,反馈考核结果。
    四、考核等次的评定和结果的使用
    (一)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以民主测评量化得分为主要依据。测评量化得分按以下方法计算:
    1、岗位胜任度总体评价意见计分标准为:优秀100分、称职80分、基本称职60分、不称职0分。不同类型评价主体量化分值为:(优秀票数×100+称职票数×80+基本称职票数×60)/总有效票数(空白票不计入)。
    2、根据不同类型评价主体的责任度、知情度和工作关联度确定最终量化得分。
分院中层干部民主测评最终量化得分为:分管院领导和学院班子成员评价分值×40%+分院教职员工评价分值×60%;
机关部门中层干部民主测评最终量化得分为:分管院领导和部门其他负责人评价分值×30%+延伸测评人员评价分值×30%+本单位部门人员评价分值×40%(量化分请领导确定)。
    科级干部最终量化得分根据学院部门实际情况参照计算。
    3、最终评价参考标准: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称职;60-69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
    (二)评定为优秀的,民主测评总体评价优秀票一般不低于3/5;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之和超过1/3,但其中不称职票未超过1/3的,一般应评为基本称职等次;不称职票超过1/3,或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之和超过1/2,经组织考察认定,评为不称职等次。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为不称职。
    1、思想政治素质存在明显问题;
    2、组织领导能力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胜任现职领导岗位;
    3、在部门领导班子或部门工作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部门领导班子团结或部门团结,或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
    4、不能廉洁自律,有以权谋私行为;
    5、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大的损失或出现严重失误和责任事故;
    6、受到学校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在试用期满考核中,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将被免去现职另外安排使用;经组织考核认定为称职的,将转为正式任职。正式任用的干部由学院党委在一定范围内宣布,不再重新办理干部任职手续。
    五、考核组织机构和纪律监督
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在党委领导下进行,为保证干部考核工作的公开、公正、客观、真实,考核人员要严格按照考核工作的规范程序进行考核;学院党委开设电话(86680519;86680765)和电子邮箱(ojxy@wzu.edu.cn)接受群众来信来访。
    六、考核时间安排
    学院中层干部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在5月下旬至6月中旬完成。中层干部任职期满考核表(A4双面打印,本人签名,一式两份)于6月12日前交至学院组织与工会工作部(8-315室),联系人:杨象国。
七、院管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参照以上程序和办法执行。由各分院党总支组织考核,考核工作在6月20日前完成。
    
    附件                        
                
                    
                    
                    
                    
                    中共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委员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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