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温州大学“道德之星”评选活动的补充通知

时间:2013-02-28 作者:网站管理员 来源:


各分院:
    根据学校党委宣传部发出的关于开展温州大学“道德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通知见附件),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安排补充通知如下:
    1、各分院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以及对受表彰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2、严格掌握评选条件、评选标准以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加强对受表彰学生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
    3、要注意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典型在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使“道德之星”的评选过程成为广大学生受教育的过程。
    4、在评选过程中,引导学生禁止弄虚作假、使用不正当手段(如网络刷票等)进行投票等不良行为。
    5、推荐参评的名额各分院限报1名,请在3月4日下午3点前将有关推荐材料报送到学院宣传与招生工作部(8-311室),联系人:潘老师,电话:86680887。推荐时需附评选登记表(见附表)、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主要事迹简介不超过500字,生活照一张(电子档)。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335012793@qq.com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宣传与招生工作部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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