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2011学年温州大学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的参评对象为我院学生正式共产党员。2012届毕业生党员原则上不参加优秀学生党员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性原则,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在校风学风建设和学生党建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2.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能以实际行动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密切联系和团结同学,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正确对待名利,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3.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组织观念强,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和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缴纳党费,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服从组织领导,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对照优秀共产党员“五个模范”的基本要求,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三、评选名额
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的评选比例为全院学生正式党员总数的6%,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商务分院党总支:6名; 法学分院党总支:4名;
人外分院党总支:4名; 艺术分院党总支:1名
理学分院党总支:3名; 信电分院党总支:2名
机建分院党总支:4名
四、评选程序
各学生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结合上年度学生党员民主评议情况进行民主推荐,各党总支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进行联评,院党委召开会议进行审核推荐上报。
五、有关要求
1、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名额进行评选,做到宁缺毋滥,真正把优秀的学生党员评选出来,真正把评选表彰先进的活动作为激励、教育广大学生党员和青年学生的有效手段。
2、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党员填写《温州大学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登记表》一式3份,16K纸正反面打印(见附件1),同时附先进事迹材料1份,于5月23日前报院党建办(先进事迹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到xxm@wzu.edu.cn)。先进事迹材料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内容具体,文字精炼,典型突出,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附件:1
温州大学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登记表

中共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