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各部门,各党总支(分党委):
根据浙江省委《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工作要点》(浙创先发〔2012〕4号)精神,结合《中共温州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党委〔2010〕34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第三阶段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取得预期成果。现对2012年我校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12年创先争优工作将在 “全面争创、扎实推进”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巩固深化,完善机制”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学校党委学年中心工作和创先争优总体部署,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巩固创先争优工作成效,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二、主要工作
(一)以认真落实中央“基层组织建设年”要求为核心,抓好服务型基层组织建设
中央确定2012年为“基层组织建设年”,这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机遇。各党总支(分党委)要按照中央“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把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省市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主动学习、推广已有成功经验。坚持一抓到底,抓到支部,让每个党支部都积极行动起来,每名党员都自觉参与进来。扎扎实实抓几件实事,解决几个突出问题,防止做表面文章,力戒形式主义。自觉贴近基层需求,回应党员关切,顺应群众期盼,把“基层组织建设年”办成群众满意工程。通过“基层组织建设年”建设,创建一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校级服务型先进党组织。
(二)以深化落实“凝聚力工程”建设为依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要继续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凝聚力工程”建设对基层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等的重要意义,形成班子共识,师生共识。要通过对照“凝聚力工程”建设十大措施,进一步找准、抓牢“凝聚力工程”建设的着力点,通过充分利用师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让每一个师生党员都成为“凝聚力工程”建设的参与者、受益者和可依靠力量。在去年下半年全校“凝聚力工程”建设交流会的基础上,各级党组织要继续推进“凝聚力工程”建设的制度化、常态化建设,善于挖掘、总结、升华既有成果,并将其转化为指导本单位发展的制度层面的长效机制。
(三)以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能力为重点,认真开展新一轮创先争优服务承诺
结合2011年底群众评议、新学期工作目标及个人岗位实际开展创先争优服务承诺,是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要加强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承诺、履诺的表率作用。要坚持统筹兼顾,将创先争优承诺与学期考核、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结合起来,以承诺推动工作。各党总支(分党委)、党支部、全体师生党员的承诺要贴近实际,体现个性,创新承诺形式,突出承诺实效,加强督促检查,通过典型带动推动创先争优承诺扎实开展。新一轮承诺以一学期为承诺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师生党员要在3月10日前完成承诺工作。在2012年“七一”前夕,学校开展一次集中评诺活动,将评议结果作为评选表彰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
(四)以认真开展创先争优专项评选表彰为契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要以各级各类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示范单位为重点,鼓励各基层党组织采取组织先进典型报告会、交流会,到示范点参观学习,举办创先争优活动图片展、理论成果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扩大典型影响力,增强组织感召力。各校级党建示范点要切实做好示范点的建设工作,真正实现“示范”作用。要继续深入开展月度“闪光言行之星”展示评选活动,进一步挖掘和选树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重大典型,让广大党员群众学有榜样、赶有方向。认真准备创先争优总结表彰大会,专项评选表彰“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以及各级各类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和个人。
(五)以全面做好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总结为抓手,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工作机制
要注重开展创先争优工作总结,深入总结活动的意义特点、经验做法、实际成效,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形成一批客观反映和充分体现创先争优成效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要指导各基层党支部认真总结提炼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做法,推动各党支部至少建立一项务实管用的组织制度,形成一批贴进实际、党员群众欢迎的服务载体,激发基层党组织的内生动力。要加强创先争优通用做法的总结提炼和转化运用,坚持边实践边总结边运用边提高,不断丰富完善创先争优经常化、普遍化、基层化的行动机制。
中共温州大学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