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瓯江学院2010年度创业工作室建设指导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12-19 作者: 来源:瓯江学院创业就业办公室


各部门、各分院:
     瓯江学院2010年度创业工作室建设指导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拟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创业工作室建设指导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两份(附件1),因故不能按时结题,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及以后的实施方案。经项目所在分院或部门同意,学院创业就业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延期(可延长个月)。
 
2、拟申请结题的创业工作室建设指导项目,由指导教师与创业工作室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工作室的经营情况、发展状况等,由项目指导师汇总统一上交创业就业办公室。
 
3、以上结题相关材料请于2011年12月28日前上交,电子版发至397314611@qq.com。
 
4、材料送交地点:北校区8-204    联系电话:86680751(8751) 
 
 
瓯江学院创业就业办公室
201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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