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第二届“阳光学风”学风建设月活动的通 知

时间:2011-11-28 作者: 来源:


各分院,各学生科:
     学风建设是学院学生工作的重点,是反映学院办学水平和办学品位的重要标志,是确保和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基础和关键。2011年是学院的学风建设年,适逢学院学位评审考核工作,经学院学生工作部研究决定,在12月份开展第二届“阳光学风”学风建设月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学院学位评审工作为契机,以丰富多彩的学习型活动为载体,以班风建设为重点,以学风检查、整肃考纪为抓手,着力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学习氛围,进一步提升我院学风建设水平。
     二、活动时间
     2011年11月30日12月31日
     三、重点工作及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学院创建氛围
     (1)各分院要以学风建设月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宣传学风建设的重要性。营造“人人讲学风,人人参与创建学风”的良好氛围,推动学风建设的深入开展。
     (2)召开班级学风建设主题班会等活动,加强校纪校规的再学习,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培养学生守时、诚信、守信的良好学习行为习惯,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
     (3)开展优良学风创建集体、个人的表彰和事迹宣传工作,以点带面,以先进带动全体,激励学生奋发学习,掌握正确学习方法。
     (4)切实加强诚信考试教育,使广大学生认清考试作弊的危害,端正考试态度,杜绝考试违规及作弊现象,营造良好的复习迎考氛围。
     (5)各分院要组织辅导员走访厌学和学习困难的学生寝室,加强教育和督促。
     2.加强教育管理,规范课堂学习秩序
     (1)学生工作部协调,分院加大力度开展迎评促建系列专项检查活动,营造紧张有序的学风氛围。检查范围包括:上课出勤、课堂表现、晚自习纪律、寝室纪律、夜不归宿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各分院学生科应按照《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风建设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加强辅导员学风检查力度。所有辅导员须每天下教室,检查班级出勤和带早餐情况,了解班级课堂纪律,加强与学生的思想交流。
     (3)各分院学生科要落实辅导员听课制度,通过各种方式与任课教师加强联系和交流,激发任课教师参与学风建设的热情,教、管共同育人,争取学风建设力量的最大化。
     (4)召开党员会议、团学干部会议、班委会,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学生骨干在学风建设中的表率作用,以他们形成带头实践、自觉维护优良学风的主体;充分发挥各级党团组织、学生会的模范带头作用,从而形成党员促学风、学生干部促学风的良好氛围。
     (5)严肃校纪校规,依照《瓯江学院关于进一步细化学风建设工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对违纪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屡次违纪不改者,给予严肃处理。
     3.结合分院特点,开展特色学风活动
     鼓励分院积极开阔思路,结合分院工作及学生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各异的特色学风建设活动,特点可有侧重。分院学生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活动结束后要客观系统地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活动可参考以下类型:
     (1)    宣传动员、主题教育型
     (2)    积极创建学习型组织
     (3)    结合专业特色型
     (4)    英语学习型
     (5)    学习交流型
     (6)    “一帮一”学习互助型
     (7)    特色活动型
     4.巩固学风成果,展示分院特色工作
     各分院于学风建设活动实施后及时开展总结和材料收集工作,将分院的特色学风工作进行展示,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制作学风建设活动成果册,展示学院、分院学风建设成果和风采。
     四.活动要求
     1.各分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认真落实,结合本分院实际,认真制定学风建设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并公布在分院的学生工作网页上,务求做到宣传有力,方案切实可行。
     2.建立学风建设月联系人制度。为保证学风建设月各项工作任务顺利进行,取得实效,学院指定分院学生科长担任各分院学风建设的联系人。联系人负责各分院活动方案的审定,活动的协调指导及监督检查工作。
     3.认真总结,确保活动的长效性。各分院要对学风建设月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提出好的建设性意见或建议,并形成综合性的文字材料,结合图片资料,于2011年12月30日前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对学风建设月活动所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推广,以创建学风建设新机制,确保活动的长效性。
     4.奖罚并存,确保成效。对于宣传到位,措施得当,成效明显的分院予以表彰;力度不够,缺乏效果的分院予以通报。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工作部
共青团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委员会
201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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