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业园各创业团队(工作室或公司)年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11-14 作者: 来源: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同时加强我院大学生创业园规范化建设,即日起将对入驻园区的各创业团队(工作室或公司)进行年审,学院将根据创业团队(工作室)的经营活动、配合园区管理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核获批并与学院签定《安全责任协议书》之后方可入(续)驻创业园,请各团队(工作室或公司)在通知发布起15个工作日内(11月30日之前)将年审有关的材料上报至学院创业就业中心1001办公室,联系电话15258060235(520235),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材料
1、 年审登记表
2、 安全责任协议书
3、 工作室负责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
4、 工作室(公司)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件(如有)
5、 工作室负责人(法人代表)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

附件:工作室入驻(年审)登记表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大学生创业团队入驻创业园的协议书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创业就业办
                                                                        201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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