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度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优秀教师等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9-20 作者: 来源: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教职员工在推进学院改革发展和教书育人工作中创先争优,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度温州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的通知》(党委[2011]55号)文件精神,结合瓯江学院实际,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0/2011学年度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的参评对象、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参照《关于 印发〈温州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的通知》(党委〔2008〕20号)。各类评选名额以参加2010/2011学年度教职工考核人数为基础,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按下列比例确定: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比例为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5%,合计17人;优秀辅导员的评选比例为全院辅导员总数的10%,合计3人;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比例为全院班主任总数的5%,合计10人。岗位变动者参加原考核单位评选。
   各党总支要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名额,根据学年度教职工考核情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一般为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一般为学年度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优秀”,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本单位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的推荐人选。各党总支推荐人选要分别填写《温州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温州大学优秀辅导员申报表》、《温州大学优秀班主任申报表》各一式3份,16K纸正反面打印(表样见附件1、2、3),同时附先进事迹材料1份。先进事迹材料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内容具体,文字精练(2000字以内)。学院学工部牵头组织评审小组对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确定最后人选。学院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党总支推荐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人选进行审核。
   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发扬民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切实把评选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在推荐评选中,要注重把教学科研中的先进分子、把热心学生学习、生活、就业工作的优秀分子、把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激励先进、学习先进、凝聚人心的过程。推荐优秀典型要避免轮流当选的现象,历次当选过的各类优秀典型可以再推荐。学院将从评选出的院级先进个人中,择优向学校推荐为校级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别为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7人、优秀辅导员2人、优秀班主任4人。
   请各党总支于9月28日前分别将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材料报人事组织部,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主任申报材料报学工部,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相应邮箱。人事组织部联系人:王春鸯,电话:86680897,邮箱:ojxywzu@126.com;学工部联系人:胡新新,电话:86680768,邮箱:wzdxhxx@163.com。
 
      附件:附件表格
     
      1.温州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2.温州大学优秀辅导员申报表
      3.温州大学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4.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5.温州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
 
 
 
 
中共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委员会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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