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2011年温州市将继续对部分高层次人才创新技术项目进行重点资助,继续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创新的扶持力度,鼓励他们针对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积极开展各类创新活动。现将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国家百千万人才、省151第一、二层次人员(民营企业放宽到第三层次)、市551人才第一层次人员(民营企业放宽到第二层次)。
二、申报产业(行业)重点:
(一)我市特色优势产业的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项目;
(二)推动我市基础工业节能减排降耗,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的技术攻关项目;
(三)涉及重大公益性行业,为改善民生提供技术支撑的科研项目;
(四)带动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项目;
(五)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的科技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申报人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学术技术水平在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并具有能在某个学科领域取得创新性进展的发展潜力;
(三)申报项目一般应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水平,并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国内领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可优先立项;
(四)申报项目应突出开拓性、创新性和应用性,具有显著经济效益和市场发展前景;
(五)申报项目应为首次申报项目。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立项资助的,不再重复申报和重复资助;
(六)具备实施该项目的人才、仪器设备、实验室、研发基地和其他基本条件;
(七)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四、资助标准:按照“求精、实效”的原则,由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计划对10个我市的创新项目进行重点资助,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资助金额每个项目2-10万元。
五、申报材料:
(一)《高层次人才创新技术项目重点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三份(纸质)并附电子文档,见附件);
(二)项目可行性报告(纸质、电子版);
(三)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职称、培训、奖励、聘书等有关证书复印件(请申请人所在部门复核盖章,签署“已核,与原件相同”);
(四)申请人认为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
六、申报时间和要求:
请各学院、各部门于2011年5月23日前将材料送交南校区行政楼715室,电子版发至rscszk@wzu.edu.cn。
联系人:林爱菊 陈贤 联系电话 86598072
人事处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