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经个人申请,所在分院上报,人事组织部资格审查,党政联席会讨论等程序,现将2011年度院聘教学型高级职称评审对象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1、公示时间:2011年5月4日—5月10日。
2、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对评审对象的评审资格、评审材料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人事组织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联系部门:瓯江学院人事组织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老师662133 赵老师668851
瓯江学院人事组织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