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毕业生党员“争做就业先锋 勇担青春建功使命”活动的倡议书

时间:2011-03-14 作者:党院办 来源:瓯江学院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创先争优系列活动--

关于开展毕业生党员"争做就业先锋 勇担青春建功使命"活动的

倡 议 书

    各学生党支部、毕业生党员:

    201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为660万人,比2010年增加30万人,浙江省高校毕业生25.77万人,继续保持了增长的势头。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除,国际经济仍存在诸多不稳定因素,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大学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为此,在全校上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之际,学院党建办、创业就业办特向全院毕业生党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毕业生党员应深刻认识严峻的就业形势,深入学习就业政策,充分认识自身优势,及时调整就业心态,科学定位,率先践履"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科学就业观,力争在6月10日前实现100%就业。

    二、毕业生党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帮助身边同学分析就业形势,介绍就业政策,开展"一帮一"结对身边就业困难的非党员毕业生,帮助他们在6月10日前实现就业。

    三、毕业生党员要结合学院就业工作的目标和方向,了解同班、同寝室同学就业状况和困难,关注、收集发布的各类就业信息,帮助同学实现就业。

    四、毕业生党员要以主人公精神收集、反馈同学的就业动态信息,及时将新问题、新情况向有关部门或老师汇报,争取为同学在就业中获得更多的指导和帮助,为学院就业工作的研判,提供信息。

    五、各学生党支部要将非毕业班学生党员的创业教育和毕业班党员率先就业纳入党员考核工作。

    六、毕业生党员的党建档案材料原则上接转到就业单位,以确保毕业后有党组织依托。

    七、正确处理个人的择业愿望和国家需要的矛盾,面向基层,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服务人民,报效祖国,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

    亲爱的2011届毕业生党员同志们,出征的号角已吹响,让我们行动起来,"争做就业先锋,勇担青春建功使命",为祖国建设贡献青春和智慧!

    我们倡议:"我是党员,职场先行,就业表率,向我看齐"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党建办公室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创业就业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三月

 

具体安排

    一、月份各系召开会议部署工作;

    二、3月28日至4月6日,每位毕业生党员登录"就业先锋,青春建功"网页表决心;

    三、各系利用毕业生党员返校时机,组织召开有关会议,推进"毕业生党员在就业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

    四、4月6日至6月10日,6月10日前实现毕业生党员6月10日前实现100%签约;

    五、4月6日至6月10日,毕业生党员帮助结对同学修改简历、交流面试技巧等,6月10日前实现结对同学100%就业;

    六、4月6日至6月10日,毕业生党员所在寝室实现100%就业;

    七、6月10日,各系上报"毕业生党员在就业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八、6月15日,学院向各系反馈活动情况。

 

       附:倡议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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