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0年下半年新聘教职工试用期将满,根据《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行政[2009]64号)等文件要求并依据新的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现将新聘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焕镇
副组长:潘维真 朱启鑫
成 员:邱晓雅 高红星 张惠玲 董治国 毛毅坚
盛爱萍 郑 声 欧建光 胡智文 张茂雨
李 洪
二、考核对象
2010年下半年新聘的15名教职工,具体名单如下:
(一)部门:
实验实训中心:杨 凡
(二)系:
商务系:
(1)教师:张 伟
(2)辅导员:张建云 吴 东
文学系:
(1)教师:颜蓓蕾
(2)辅导员:吴联绍
(3)秘书:温利燕
艺体系:
教师:曹赛娜
信息系:
(1)教师:毛华庆 朱 丽
(2)辅导员:张 怡
(3)秘书:余俊芳
工学系:
教师:董 平 孔向东 王艳茹
三、考核时间
2011年1月4日-1月14日。
四、考核等级
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五、考核办法
1、个人总结: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个人总结,并填写《瓯江学院试用期满教职工考核登记表》。
2、所在系(部)对被考核人试用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形成考核鉴定意见,并初定考核等级(合格/不合格)。
3、教师系列还需参加教学效果考核,教学效果考核由学院领导和督导听课、学生评教情况和平时教学反馈等三部分组成。教学主管部门根据汇总后的教学效果考核结果和考核意见,进行教学效果等级评定(合格/不合格)。辅导员和教学秘书除参加所在系的考核外,还需接受学工部和教务部的考核。
4、人事组织部汇总系(部)的考核意见和联合考核评定意见,综合被考核人履行工作职责等情况,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核评定。
5、《瓯江学院试用期满教职工考核登记表》由所在系(部)填写考核意见后于2011年1月7日前交到人事组织部8-301室。
六、考核结果
1、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双方所签的聘用合同继续执行,并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2、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双方所签的聘用合同。
《瓯江学院试用期满教职工考核登记表》是学院教职工考核和续聘的重要材料和依据,请有关系(部)和相关人员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新聘教职工试用期满的考核工作。
瓯江学院人事组织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