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学校党委[2010]18号文件和关于开展温州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大学教工优秀共产党员、学生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教工优秀共产党员的参评对象是我院教工正式共产党员;
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的参评对象是我院学生正式共产党员。
二、评选条件
(一)教工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尽职尽责,勤奋工作。
3.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在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学生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性原则,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在校风学风建设和学生党建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2.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能以实际行动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密切联系和团结同学,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正确对待名利,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3.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组织观念强,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和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缴纳党费,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服从组织领导,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积极参加党员50小时义工活动,并有突出表现。
三、评选名额
(一)教工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比例为全院教工正式党员总数的3%,我院拟评选出教工优秀共产党员6名。根据学校的要求,优秀共产党员在2008年度或2009年度民主评议档次为"优秀"的党员中产生。各党总支推荐候选名额分配如下:机关党总支3名;商务系党总支2名;法学系党总支1名;文学系党总支2名;艺体系党总支1名;理学系党总支2名;信息系党总支1名;工学系党总支1名。
(二)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比例为全校学生正式党员总数的6%,我院拟评选出学生优秀党员21名。评选名额分配如下:商务系党总支5名;法学系党总支2名;文学系党总支4名;艺体系党总支2名;理学系党总支3名;信息系党总支2名;工学系党总支3名。
四、评选程序
1.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以各党总支为单位进行。在组织各党支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集体研究,确定教工优秀共产党员和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人选,并于5月25日前将名单与先进事迹材料上报学院党建办。
2、评审。由学院组成评选领导小组在于5月26日前对各党总支上报的优秀共产党员候选名单进行联评,并将联评的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最后报院党委审批。评选出的教工优秀共产党员和学生优秀共产党员分别填写《温州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和《温州大学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一式三份,16K正反打印,并把电子版发到chxj515@126.com。
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名额进行评选,做到宁缺毋滥,发扬民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把真正优秀的先进典型推荐上来。
中共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委员会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1.温州大学教工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