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中层干部及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进行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0-05-10 作者:党院办 来源:瓯江学院


各系,各部门:

    2009年7月系级负责人任职和学校干部重新聘任期间新提任的干部试用期将满,根据学校组织部《关于对干部试用期满进行考核的通知》(组发〔2010〕2号)文件要求,现就我院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赖学军

    副组长:张焕镇 

    成  员:周加峰  潘维真  吴一琦  张  敏  李方强 

            余  伟  张惠玲

    各系部成立相应的考核工作小组,各系总支书记、各部负责人为组长,考核小组由三人组成,分别负责对所在系部的科级干部进行考核。

    二、考核对象

    2009年学校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和学院任命的行政中层、系主任、总支书记及系部科级干部。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考核对象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思想政治表现:理解和运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处理问题的理论政策水平,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

    (二)组织领导能力:在实际工作中开拓创新的能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驾驭全局,处理复杂问题和化解矛盾的能力。

    (三)工作作风: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严格管理,认真负责,深入基层,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虚心听取不同意见;维护领导班子和单位团结,心胸宽广,团结同事。

    (四)工作实绩:完成试用期目标和履行岗位责任,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效益等;在工作中提出工作思路,积极采取措施,主动开展工作,发挥的具体作用以及取得的绩效等。

    (五)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清正廉洁,办事公道,以身作则,摆正集体和个人的关系。

    四、考核程序和办法

    (一)个人总结(述职)

    试用期满干部对照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就履行职责情况、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与改进措施等方面撰写个人总结和自我评定(约1000字左右),并通过适当形式在本系部进行述职,接受群众监督评议。学校任命的科级干部填写《温州大学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附件3),学院任命的行政中层干部 、系主任、总支书记和科级干部填写《瓯江学院任(聘)用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附件5)。

    (二)民主测评

    试用期满学院中层干部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进行测评。行政中层干部测评范围除本部门教职工外,要根据干部分管工作的关联度延伸测评人员范围。

    试用期满科级干部由所在系部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在一定范围内做民主测评。

    (三)组织考核。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了解被考核对象在试用期间各方面情况。学院行政中层、各系主任等学院中层干部由学院考核小组组织考核;学院科级干部(学生科科长、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计算机实验中心主任)由所在系部组织考核,同时分别接受学工部、教务部的考核,由所在系部汇总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的评定。根据汇总的考核材料,人事组织部将考核意见及综合材料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后,再根据具体程序执行。

    (五)领导谈话,反馈考核结果。

    五、考核等次的评定和结果的使用

    (一)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以民主测评量化得分为主要依据。测评量化得分按以下方法计算:

    1、岗位胜任度总体评价意见计分标准为:优秀100分、称职80分、基本称职60分、不称职0分。不同类型评价主体量化分值为:(优秀票数*100+称职票数*80+基本称职票数*60)/总有效票数(空白票不计入)。

    2、根据不同类型评价主体的责任度、知情度和工作关联度确定最终量化得分。

    系主任、总支书记民主测评最终量化得分为:院领导评价分值*40%+系教职员工评价分值*60%;

    行政中层干部民主测评最终量化得分为:院领导评价分值*30%+延伸测评人员评价分值*30%+本部门人员评价分值*40%。

    学院科级干部最终量化得分根据系部实际情况参照计算。

    (二)评定为优秀的,民主测评总体评价优秀票一般不低于3/5;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超过1/3,但其中不称职票未超过1/3的,一般应评为基本称职等次;不称职票超过1/3,经组织考察认定,评为不称职等次。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为不称职。

    1、思想政治素质存在明显问题;

    2、组织领导能力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胜任现职领导岗位;

    3、在部门领导班子或部门工作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部门领导班子团结或部门团结,或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

    4、不能廉洁自律,有以权谋私行为;

    5、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大的损失或出现严重失误和责任事故;

    6、受到学院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在试用期满考核中,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将被免去现职另外安排使用,其他等次将转为正式任职。正式任用的干部根据相关程序正式宣布,不再重新办理干部任职手续。

    六、纪律监督

    为保证干部考核工作的公开、公正、客观、真实,考核人员要严格按照考核工作的规范程序进行考核;学院党委开设电话(86680791,86680788,86680519,86680765)和电子信箱(ojxy@wzu.edu.cn)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七、考核时间安排

    学院行政中层、系主任、总支书记述职与民主测评,在5月中旬至6月上旬完成。各系、部门将工作日告知人事组织部,以便协调分管领导参加。

    学院科级干部考核工作在6月上旬完成。

 

     附件:相关通知及表格

 

 

 

 

中共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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