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人事处:关于做好温州大学2010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4-16 作者:人事组织部 来源:瓯江学院


各学院、各部门:

    2010年春季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即将开展,根据省教育厅《浙江省

    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及要求

    1、经校人事处核准受聘担任教师岗位或辅导员岗位的在编人员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

    2、经独立学院核准受聘担任教师岗位或辅导员岗位的院聘人员。

    按省教育厅规定,我校外籍教师、各类行政人员、实验员和其他教辅人员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请各学院、各部门要严格把握报名人员的身份条件,不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不得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的工作阶段和程序

    根据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的操作使用规定,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我省2010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结合现场确认方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

    1.网上报名时间

    我校教师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4月26日至5月4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左侧"网上申报"图标或上方"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申报系统。

    2.网上申报程序

    网上申报程序流程说明详见附件3和附件4。请相关教师仔细阅读说明,认真填报信息。

    申报程序要点如下:

    (1)我校教师选择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省份--浙江省;认定机构---浙江省教育厅;选择现场确认点---温州大学。

    (2)填写的信息和照片有具体格式要求,请注意。

    (3)登录密码遗忘后挂失程序较为繁琐,请务必牢记。

    (4)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是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如照片不能随系统一同打印,则另外张贴。照片应与系统上传件一致。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须直接在网站上下载,本通知里不能提供表格。我校思想品德鉴定单位为温州大学,请各学院或各部门初步审查,预先填写审查意见并盖章。该表格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6)体检表见附件2,体检医院须为附一医、附二医、温二医、温三医、市中西医、市体检中心等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7)其他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和附件4。

    (二)现场确认

    根据省厅安排,我校现场确认的时间2010年5月24日至5月31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现场确认的地点在南校区行政楼715办公室。各申请人须在现场确认前完成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三)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1.测试对象为2010年春季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教师,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可免于测试。各学院务必在2010年5月4日至2010年5月23日之间完成测试工作,请各学院尽快通知本部门人员作好测试准备。

    2.各学院(含瓯江学院、城市学院、就业处、思政部)要成立教育教学基本素质测试专业评议组负责本次教育教学基本测试工作。专家组成员必须为副高以上职称且人数不少于5名,请各学院在2010年5月4日前,将本部门专家组人员名单(含电子版,附件7)报人事处备案。

    3.其他部门中如有符合教师资格证申请条件人员,请自行联系申请学科所在学院安排测试。

    4.各学院、各部门辅导员中担任就业指导课程教学任务的辅导员由就业处进行考核,担任两课教学任务的辅导员由思政部进行考核。

    5.测试的标准和其他要求见附件7。 

    6.各学院将所有测试人员成绩汇总后填写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汇总表(含电子版,附件7)报人事处师资科。

    三、认定工作所需材料及要求

   (一)申请人现场确认须递交的材料(同时递交正本和影印件的材料,正本审核后退返申请人),材料按材料清单(附件1)顺序排列后,装入文件袋。

    1.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3双面打印;

    3.学历证书正本及影印件(专科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影印件);国外取得学历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原件及影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影印);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正本及影印件;

    6.《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7.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8.《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影印件;

    9. 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正本或合格学历档案成绩册正本及影印件;

    10.我校实行人事代理聘用的人员和独立学院院聘人员的人事聘用合同原件及影印件;

    11.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须提供职称证书、评定文件原件及影印件;

    12.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合格证明材料(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见附件7);

    特别说明:以上材料并不一定全部需要,请申请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材料。

    四、其他事项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与现场确认系统严格按设定的时间开放和关闭,凡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申请材料未补全的申请人,本次将无法进行认定。

    证书遗失、损毁需补发换发的,依照《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进行办理,教师本人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5)与证明材料一并上报,符合要求的,省教育厅统一办理。

    各学院填写浙江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附件6),分管领导审核盖章后送交人事处师资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信箱rscszk@wzu.edu.cn

    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原教师资格证中信息的教师,请直接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联系人:林老师  陈老师 86598072 。

附件1浙江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材料清单

附件2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附件3网上申报及现场确认流程

附件4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附件5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附件6浙江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

附件7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相关附件

 

 

 

 

                                               人事处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学院要求(重要):1、专任教师教育教学基本测试工作由各系自行完成,各系需成立副高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的专家评议组负责本次测试工作。请各系在201051日前将本系专家组人员名单(含电子版,附件7)报人事组织部8-301办公室。2、思政系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由学院联系相关测试部门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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