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江学院关于公开征集院歌歌词、曲谱、院庆标志、口号及纪念品设计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0-04-06 作者:党院办 来源:瓯江学院


    为了迎接教育部2011年对瓯江学院的考察验收,总结学院的办学成就和经验,展示办学成果,学院决定2010年6月举行建院10周年庆祝活动。现面向社会各界人士、校内师生员工、校友等广泛征集学院院歌歌词、曲谱,十周年院庆系列标志、口号及纪念品设计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 征集内容

    1、学院院歌歌词及曲谱

    2、10周年院庆标志

    3、10周年院庆口号

    4、用于院庆期间赠送来宾、校友、师生的各种纪念品,或供校友、师生购买收藏的纪念品,可以有不同的档次,可形成系列。与十周年校庆主题相关的纪念品及其他衍生产品与公共宣传品均属设计范围。

     二、相关要求

    1、院歌歌词:要内容积极向上,富有较强的文化色彩和丰富内涵,能反映和表现学院办学特色、文化底蕴与人文精神。

   2、院歌曲谱:要旋律优美,节奏明快,朗朗上口,易于传唱。

    3、院庆标志以喜庆、简洁、视觉效果强烈为原则,要体现10周年元素,应简明、醒目,易于在院庆纪念品、活动画册上印制,易于在公共场合、庆典场所展示和悬挂。

    4、院庆口号要积极向上,含义丰富,富于瓯江特色和鼓舞性。

    5、纪念品要以庆祝建院10周年为主题,创意新颖,特色鲜明,风格简洁,具有较高的观赏性、艺术性和一定的实用性,能较好的反映我院的历史和文化。便于生产制作,易于收藏展示。  

    三、评选方式及奖励办法

    学院将组织教师对院歌歌词及曲谱、院庆标志、口号及纪念品设计方案分别进行评选并给予奖励及颁发相关证书。

    四、征集的方式和有关说明

    1、以上征集内容(包括电子版或样品等)可寄(送)达学院院庆筹备工作办公室。

    2、设计方案形式不限,创作新颖,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涉及到抄袭等侵权行为均由制作者(单位)自行负责,与我院无关。方案制作的所有费用均由制作者自理。

    3、凡入选方案,其知识产权归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所有,院庆筹备工作办公室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并可根据需要自行用于校庆活动及学校形象的宣传展示,以及在院庆纪念品和活动画册等印刷品上标记和使用等。

    4、请参选单位或个人在寄(送)交样品时注明地址、联系方式、简要的设计说明等相关资料。

    5、征集时间:2010年4月6日至2010年4月23日。

    通讯地址:温州大学茶山北校区瓯江学院党院办,邮编:325027(信封右下注明"院庆设计方案"字样)

    联系电话:0577-86680511,0577-86680885(传真)

    E-mail:  chutian100@126.com

    联系人: 黄老师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院庆筹备工作小组

2010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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