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温州市"乐咔咔杯"高校同窗情照片评比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0-03-12 作者:创业就业办公室 来源:创业就业办公室


 

温州市各高等院校:

    为增进大学校友沟通交流,展现当代大学生互敬、互重、互尊、互爱的精神风貌,创建和谐高校,特此举办温州市"乐咔咔杯"高校同窗情照片评比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主办:温州市摄影行业协会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温州金色童话儿童文化有限公司

    承办:乐咔咔社团影像机构

    协办:温州顺展贸易有限公司

    一、对参赛照片的要求:

    展现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同窗情谊,力求通过照片,表现大学校友间的珍贵友谊、真我青春活力,体现校园学习和生活乐趣,促进校园和谐。手机拍、相机拍照片均可参赛。

    二、赛事日程安排:

    征集照片日期:2010年3月15日起至2010年4月22日止。

    评比日期:2010年4月23日至26日。

    颁奖时间:2010年4月28日。

    展览时间:2010年5月4日至5月15日。

    三、参赛办法、规则:

    1、温州高校在校生均可参赛,每人限送5张照片,照片素材为二人(含)以上的人像合影,照片中有参赛选手本人,照片中人物均为高校学生。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提倡原创照片参赛。

    2、参赛照片形式、风格力求多样。数码、胶片、黑白、彩色均不限。可发电子照片至大赛专用QQ(791589855或1416983060)接收或发QQ邮箱。参赛人员需如实填写《参赛表》见:附一。并与参赛照片合成一个文档,电子照片的,文档注明姓名、院系,实物照片的,参赛表直接附在照片后。

    3、前100名到大赛办公室填写参赛表格的,可享受免费冲洗。(温州大学北校区瓯江学院7号楼1004室)。

    4、本次大赛不退稿,如有需要,请自行备份。参赛照片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事项均由参赛者自行负责,主办方不负连带责任。

    5、主办单位对选送、获奖照片,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不另付费用。

    6、凡参赛人员,主办单位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和要求。

    7、获奖者名单于2010年4月26日由主办方在www.ojc.zj.Cnwww.wzjsth.Com等网站公布。

    四、奖项设置:

    金奖1名,颁发证书和奖杯,奖励笔记本电脑1台(奖值3000元以上)。

    银奖2名,颁发证书和奖杯,各奖励化妆品大礼包1份。(奖值1000元以上)。

    铜将3名,颁发证书和奖杯,各奖励乐咔咔校园团体写真集1套(奖值498元)。

    单项奖8名,分别为:

    珍贵友情奖1名,颁发证书, 奖励乐咔咔随身看电子相册1件(奖值128元)。

    青春活力奖1名,颁发证书, 奖励乐咔咔随身看电子相册1件(奖值128元)。

    模特组合奖1名,颁发证书, 奖励乐咔咔随身看电子相册1件(奖值128元)。

    和谐室友奖1名,颁发证书,奖励乐咔咔随身看电子相册1件(奖值128元)。

    最佳笑容奖1名,颁发证书, 奖励乐咔咔随身看电子相册1件(奖值128元)。

    最佳服饰奖1名,颁发证书, 奖励乐咔咔随身看电子相册1件(奖值128元)。

    最佳P0SS奖1名,颁发证书,奖励乐咔咔随身看电子相册1件(奖值128元)。

    最佳发型奖1名,颁发证书, 奖励乐咔咔随身看电子相册1件(奖值128元)。

    纪念奖50名,颁发证书,奖励乐咔咔精美水晶人像佩饰1件(奖值35元)

    五、征照片、评选办公室:

    参赛照片送至或电子发至"温州大学瓯江学院7号楼1004室",温州市"乐咔咔杯"高校同窗情照片评比大赛办公室。

    联系人:陈维微  陆赛  联系电话:0577-86695585   联系QQ:791589855或1416983060

    六、其他:

    本次大赛所有参赛表格可直接到大赛办公室填写(温州大学北校区瓯江学院7号楼1004室)也可在www.ojc.zj.Cn下载。

    附一:《温州市"乐咔咔杯"高校同窗情照片评比大赛参赛表》

 

    主题词:高校同窗情照片   评比大赛    通知

                                                                                      抄送:温州各高等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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