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于气候骤变,全国甲流人数猛增,我校呼吸道感染人数也大幅增加,为了科学有序地做好我校甲流防控工作,控制疫情,防止重症病例发生。经研究,学校制定以下甲流防控措施,请遵照执行。
一、各学院应采取的防控措施:
1.以班级、寝室为单位做好每日晨检,并每日向医务室报告晨检结果,腋下体温超过 37.5℃者,禁止其上课,嘱其到医务室就诊。
2.各学院做好因病缺勤报告制度,每日下午3:00前将信息以邮件形式报告医务室(QQ邮箱:1041665274)。如果一个班级当天新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达5例及以上、或发现当天内仍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累计达班级人数30%及以上,应立即报告医务室(电话:612689)。
3.对于居室观察休息的学生,各学院负责监管,监测学生身体状况,如出现以下情况者,请及时与医务室联系,电话86680613。
(1)持续高热>3天;
(2)剧烈咳嗽,咳浓痰、血痰,或胸痛;
(3)呼吸频率快,呼吸困难,口唇紫绀;
(4)神志改变:反应迟钝、嗜睡、躁动、惊厥等;
(5)严重呕吐、腹泻,出现严重脱水表现;
(6)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
4.对于在医疗隔离房观察治疗的学生,学院应派人(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照顾其日常生活。
5.与确诊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学生和教职工,原则上可正常上班、上课,但学院应要求其进行健康状况的自我观察,观察期限自最后一次接触病例后5天,一旦出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医务室报告。
6.需要停课的班级在停课前应告知学生健康状况自我检测,停课期间学院应掌握居家和在校学生的健康状况,要求学生如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及时就医,并向医务室报告。
7.居家和在校休息治疗的学生症状消失后24小时,且晨检无异常即可正常上课,无须出具医务室相关证明。
8. 倡导师生保持健康行为,自觉监测自我健康状况,有病及时就医,不带病上课;提高广大师生对疾病的自我防护能力;避免使用中央空调,保持室内通风;尽量减少大型聚集活动。
二、医务室采取的防控措施
1. 对发热就诊的学生,医师根据其临床症状、体征判断其是否急性呼吸道感染,如果是急性呼吸道感染者,根据其病情采取以下措施:
(1)患者情况一般,给以门诊治疗,嘱其戴口罩、居室观察休息,并嘱其复诊。
(2)患者情况较重,或经门诊治疗高热不退,或发热超过3天,医务室将其转诊到医院进一步诊治,或在医疗隔离室观察治疗,医护人员监测其病情变化。
2. 医务室接到学院报告后,根据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如果一个班级当天新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3-4例、或发现当天内仍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累计达15-30%,医务室以邮件形式报告校办;
(2)如果一个班级当天新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达5例及以上、或发现当天内仍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累计达30%及以上,医务室立即报告校办及瓯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校办商教务处及所在学院决定是否停课。
3. 确诊的轻症病例在医疗隔离房观察休息治疗,医师根据其病情及卫生部解除隔离标准决定其解除隔离时间;发现重症病例及时转上级医院。
4. 及时收集各学院相关信息,统计每日门诊就诊量、发热人数、急性呼吸道感染人数,对学校疫情风险进行初步评估,对于学校甲流疫情向学校及瓯海疾控中心每日一报。
5. 对于停课班级所用教室及确诊病例所在寝室,医务室派人进行消毒。
6. 调动人员增强门诊接诊、治疗力量,加强责任心。
7. 做好甲流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8. 加强疫情应对物资准备。
医务室联系电话 :吴淑艾660238 李伟月 612689
医务室QQ邮箱:1041665274
2009-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