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处关于做好2010年教职工进修计划的通知》相关精神,现将瓯江学院申报2010年教职工进修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条件,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培养前途。
2、培训内容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或本岗位工作需要相一致。
3、来校(院)工作满三年,且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含称职)以上。
4、进修结束后能返校工作,并履行相应的服务期限。
5、身心健康,能完成正常的学业。
二、进修形式
(一)攻读学位
申请者进修方向应符合学科建设需要,攻读硕士学位脱产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攻读博士学位脱产时间不得超过三年。获得相应学位后回校工作者享受国内外攻读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同等待遇。
(二)访问学者
国内外访问学者报名对象为具备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独立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并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教职工,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同时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脱产时间不超过一年。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按学科、专业、岗位建设需要推荐拟培养人员。经部门研究同意汇总后,以部门为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纸质汇总表(部门盖章确认)报人事组织部8-301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信箱ojxywzu@126.com ,逾期不再受理。
学院将根据各部门确定的培养计划数、推荐人员情况,结合我院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审核并上报学校人事处:校编人员进修申请由学校最后研究审批,结果将在办公网和人事处网页公布;学院人事代理人员进修申请由学院研究审批报人事处备案,结果将在瓯江学院网站公示。
四、其它
请各系、部门结合本部门的工作任务,科学制订2010年教职工外出进修计划(脱产进修人员不得超过本部门总人数的10%)。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进修人员的教学、工作任务。进修人员的待遇及业绩考核等事项遵照相关行政文件执行。
列入进修计划的人员当年如未能成行,原则上两年内不得再列入进修计划。学校(学院)将严格按照批准的进修计划组织相关人员报考并办理手续。对于未列入进修计划报考人员,学校(学院)将不再办理进修手续,并按学校(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人事组织部
200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