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9-05-20 作者:党院办 来源:瓯江学院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校风学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学生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根据校党委[2009]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2008/2009学年校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全院评选校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共15人,根据各系学生正式党员数,优秀学生党员名额分配如下:

    商务系3名;法学系2名;文学系2名;艺体系2名;理学系2名;信息系2名;工学系2名。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党性原则,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在校风学风建设和学生党建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2、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能以实际行动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和团结同学,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正确对待名利,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3、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组织观念强,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和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缴纳党费,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服从组织领导,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积极参加党员50小时义工活动,并有突出表现。

    三、评选程序

    1、推荐。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的评选,由各学生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民主推荐,各党总支按照评选条件审核确定人员,并于5月26日前将名单与先进事迹材料上报学院党建办。

    2、评审。由学院党委组织联评确定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名单。

    3、公示。联评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填写《温州大学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登记表》一式三份,16K纸正反打印。

    4、审批。上报校党委审批。

    各党总支、党支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评选工作,真正把优秀的学生共产党员评选出来,真正把评选表彰先进的活动作为激励、教育广大学生党员和青年学生的有效手段,努力营造学典型、争先进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推进我院学生党建工作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附件:温州大学优秀学生党员登记表

        

 

 

 

中共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委员会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