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加强"五一"假期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门)在假期前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予以整改。
二、装有报警器等技术防范设施的学院(部门)要对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在假期必须进行设防。
三、各学院(部门)在假期离校时要注意将门窗锁紧;除要对设施进行长期供电的情况外,要关闭室内的电源。
四、学生公寓要加强假期的保卫工作,对损坏的门窗及时进行维修;学生的计算机等贵重物品不要在宿舍存放,并加强对假期中住宿人员的管理。
五、各学院(部门)要教育所属师生员工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尤其是游玩和乘车安全;订购车船票时应到正规的单位购买,不要乘坐无证车辆。
保卫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