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瓯江•青春•文学”征文比赛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9-03-05 作者:党院办 来源:瓯江学院


各系同学:

    为了丰富同学的精神生活,表现莘莘学子求学的独特经历,我院决定开展首届"瓯江·青春·文学"的征文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为了陶冶学生美好情操,提高人文素质,提供一个书写青春,展现自我的平台,我院特举行"瓯江·青春·文学"征文比赛活动,以展现瓯江学子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采,体现积极乐观、健康和谐的文化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09年3月5日至5月5日

    三、征文对象

    瓯江学院所有学生

    四、内容要求

    征文应是真正发自内心的感受和体验的作品,提倡学生从不同角度抒写学校生活。既可写师生情、同学意,也可写个人成长中的感受;既可写专业学习的苦闷与欣喜,也可写宿舍、社团中的点滴与情感;既可写创新创业与社会实践、兼职锻炼的经历,也可写青春生活的与众不同的独有体验;既可写阅读文学名著的感受,也可写文学专题评论。

    征文应题材多样(真人、真事、虚构皆可),体裁不限(诗歌、小说、散文和戏剧都行);字数在1500-4000之间(诗歌除外),题目自拟。

    五、参赛办法和要求

    1、所有投稿在文章标题前应注明"瓯江·青春·文学"征文比赛字样,并注明真实姓名、系别、 专业、班级、联系电话以及文章体裁。

    2、参赛选手于2009年5月5日前将征文(电子版以及纸质材料)送交到各系团总支,团总支对所有材料进行初审、分类(按体裁)、汇总,并于5月7日前交至教务部(联系人:薛林海;联系电话:86680782;内线:8782;Email:xlh672737@wzu.edu.cn)。

    六、评选办法

    由学院教务部5月10日组织评选委员会对作品(专业组与非专业组)进行初评,5月20日终审,最后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同时,以系为单位评出集体组织奖1-2名。

    七、表彰奖励

    1、奖励按照《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行政[2008]122号)执行。

    2、学院为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并为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学生分别提供价值300元、200元、150元的奖品。

    3、获奖文章最终成册,并赠送获奖者。

 

 

 瓯江学院教务部、团委

2009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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