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教体艺厅〔2009〕7号)和省教育厅、卫生厅有关要求,为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防范秋季开学后甲型H1N1流感在学校内的流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开学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秋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对防控工作认真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责任到人,防止甲型H1N1流感在校园内爆发流行。
二、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主要措施:
1.各部门、各学院开学第一天、国庆后返校第一天要及时通知师生,要求主动向学校报告本人开学前、国庆后返校前一周内有无出现流感样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有无与流感样病人接触史以及外出旅行史等相关情况。对开学、国庆后返校前一周内出现流感样症状的师生,应劝其及时就医,病愈待体温正常3天后返校。对与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师生,要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完成规定期限的医学隔离观察。对与流感样病人有密切接触史的师生,应劝其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师生隔离医学观察期结束后,如未出现发热、咳嗽等流感样症状,待体温正常3天后则可以正常返校;如果一旦出现上述症状,则应到医疗机构就诊或采取居家隔离治疗。对有赴疫情影响严重地区旅游史的师生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意见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2.各单位要安排专人每天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开展晨检,仔细询问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并负责做好学生和教职员工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一旦发现流感样症状的学生或教职工,要立即按有关规定,要求其进行进一步诊治,第一时间向校医务室报告,其间不得返校参加正常教学等活动;并对该学生和其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如与甲型H1N1流感有关,应在第一时间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疫情处置的各项工作。
3.切实减少较大规模人员集聚活动。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要求,尽可能不举行较大规模人员的集聚性活动。
4.学生军训开始前,各学院要详细了解全体学生的健康状况,测量受训学生的体温,如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的,不得前往参加军训。学生军训要做到科学施训,劳逸结合,适当调整每日军事技能训练的作息时间、科目和训练强度,保证每一名受训学生的身体健康。以班为单位,指定一名学生为卫生员,每天两次对班内成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可以提前结束军训。
5.有关部门、学院要加强并指定专人负责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学习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及日常环境消毒工作。在校园内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防范甲型H1N1流感和季节性流感等传染病在校园内的传播。
6.保卫处要强化门卫制度,加强学校人员出入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未经体温检测、未经健康登记,原则上不允许非本校师生进入校园。
三、甲型H1N1流感监测的有关要求:
各部门、各学院应当建立师生自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发现师生有甲型H1N1流感早期症状、疑似甲型H1N1流感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联系人。学校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师生因病缺勤、甲型H1N1流感早期症状、疑似甲型H1N1流感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1.学生晨检应在学校卫生室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辅导员或班级联络员对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甲型H1N1流感早期症状以及疑似甲型H1N1流感病人时,应当第一时间报校医务室,医务人员要进行进一步排查并将情况报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确保做到对甲型H1N1流感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辅导员、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校医务室。
3.学校要组织医务人员接到报告后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甲型H1N1流感病人的早发现。
四、甲型H1N1流感疫情报告的有关要求:
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学校疫情联系人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当发现甲型H1N1流感或疑似甲型H1N1流感病人时,学校联系人应当立即上报学校及有关部门。
五、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处理原则:
如果出现散发甲型H1N1流感病例,学校应在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疾控中心指导下,开展健康监测。对患者所在班级原则上不建议停课,但应停止该班级的各项集体活动,如在监测中发现流感样病例,应及时报告并让其居家休息或就医。如出项甲型H1N1流感爆发疫情,学校对病例集中(一周之内,一个班级出现病例>5例)的班级进行停课7天处理,其他班级开展健康监测,停止学校的各项集体的聚集活动,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评估进一步发生爆发的风险,随时调整和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注:
校医务室值班电话:86680613(内线:6013)
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6597000(内线:8000)
二○○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