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0学年即将开始,为方便学生安全及时缴交学费及住宿费,保证学生及时报到注册,做好2009-2010学年学生收费工作,现将有关缴费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缴费方式
1、银行批量代扣方式。学生应在新学年开学注册前(2009年8月24日前)将学费及住宿费足额存入学校发给学生个人的银行卡,由学校委托银行进行批量代扣。
学生如有银行卡遗失,应持本人身份证到相应银行的温州地区各营业网点办理挂失补办手续,并于2009年7月3日前持新补办的银行卡到南校区行政楼219室计财处收费中心登记新卡号码,以便开学前我处能按新卡号码及时扣款。学生可在9月1日后自查银行卡余额,确认是否代扣成功。
2、今年我校新实行工商银行柜面现金缴费和自助终端缴费,具体如下:
(1)、柜面现金缴费
浙江省内工商银行网点均可办理;缴费时需向柜面提供学校名称、学生学号、姓名;根据设定的应缴学费及住宿费金额直接现金缴费(银行显示的金额为应缴学费与住宿费的合计数);向银行索取一联加盖银行收讫章的缴费回执单并妥善保管,以备查用。
省外(包括宁波地区)的学生在省外(包括宁波地区)工商银行对公业务柜台也可办理直接办理柜面现金缴费,另收取每笔5.5元手续费。
(2)、自助终端缴费
浙江省内工商银行网点均可办理;需有工行卡或工行存折;操作指南:先点击银行大厅内自助终端屏幕上的【缴费业务】,再按提示插入工行卡或工行存折,输入密码后,画面显示缴费项,请您点击【温州大学缴学费】,输入学号项,再与屏幕显示的姓名和金额(银行显示的金额为应缴学费与住宿费的合计数)核对,一致后按确认健,缴费完成;具体操作可咨询银行工作人员;打印自助终端缴费系统自动产生的缴费回执单并妥善保管,以备查用。
省外(包括宁波地区)的学生在省外(包括宁波地区)工商银行网点不能办理自助终端缴费,且在省外(包括宁波地区)开办的工行卡或存折也不能办理自助终端缴费。
(3)、缴费时间:采用工商银行柜面现金缴费或自助终端缴费的学生从8月26日到9月5日期间均可缴费,该系统每周一因银校对账暂停缴费,其余时间(包括双休日)均正常开通。
3、缴费注意事项
(1)、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种缴费方式。
(2)、因今年开通了工商银行柜面现金缴费和自助终端缴费,故我处在8月24日银行卡批量扣款后不再对银行卡进行批量扣款,请8月24日以后缴费的学生采用工商银行柜面现金缴费或自助终端缴费。
二、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
表1: 各专业学费标准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备注 | |
学
费 | 校本部本 专科学费 | 师范类普通专业: 4000元/生 | 2006级学生实行学年制收费。2007、2008级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每生每学分75元,按一学年40学分预收,毕业时结算,多退少补。 |
普通专业:4400元/生 | |||
艺术类专业:7000元/生 | |||
服装设计与工程、艺术设计专业: 7000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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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含声乐、器乐、舞蹈): 9000元/生 | |||
中外合作办学(国院合作学院)学费 | 20000元/生 | 老生老办法 | |
瓯江学院学费 | 普通专业: 15000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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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专业:18000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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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住宿费标准
住宿房间类别 | 收费标准 | 备注 |
新建4人公寓 | 1200元/生/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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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6人公寓 | 1100元/生/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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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12人套房中A、B房 | 1200元/生/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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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12人套房中C房 | 800元/生/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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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今年原学院路校区的学生将在茶山南北校区就读,随着住宿条件提高住宿费也会增加,请原学院路校区采用银行批量代扣方式缴费的学生将住宿费按高标准存入足够的金额,以便我们能顺利扣款(采用工商银行柜面现金缴费或自助终端缴费方式,银行会自动显示应缴学费与住宿费的合计数)。
三、学费收据
我处将在学生报到前一天向各学院提供已缴费学生名单及欠费学生名单,已缴费的学生可直接注册。凡通过以上几种方式已成功缴费的学生,我处将统一打印其收费票据,于9月底之前通过各学院辅导员发放给学生。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协助做好学生学费收缴工作。
计财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