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部署,认真汲取上海商学院火灾事件的教训,切实加强我校安全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消防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排查治理内容和范围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求突出重点,从基层查起,从实际中查找问题和隐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进行"地毯式"排查。各学院、部门要把本单位所属的教学楼、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活动中心、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作为安全排查与整治的重点对象。
(一)要重点检查本部门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器材数量与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本学院、部门的学生宿舍、教师宿舍及办公室是否违规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用电布线是否规范合理,电线是否老化,用电用火有无违章情况。
(二)要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实验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规范、监管部门审批手续、作业人员资格、安全操作规程、设备运行记录、定期安全检查记录等情况。
(三)要重点检查学生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检查学生用火、用电、电气防火安全常识和火灾报警、火灾初期扑救、火场自救逃生等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
(四)要重点检查本部门重点部位责任落实和人员值班管理情况。
(五)要重点检查是否落实学生外出实习、交通安全等情况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六)要重点检查学校内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情况。
(七)要重点检查特殊群体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 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学院、部门作为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对本部门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主要领导要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迅速组织力量,全面、认真、细致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结果和开展安全教育的情况以书面形式于11月25日前报学校保卫处),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本部门的安全。
三、保卫处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限时整改,绝不姑息迁就,对违反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造成后果的要依规或依法追究责任。
温州大学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