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申报2007年度浙江省‘康恩贝’残疾人大学生自强奖学金”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10-15 作者:党院办 来源:温州大学学生处


各学院、班级:

    根据省残联和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奖励办法的通知》(浙残联计财[2007]77号)精神,决定在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开展2007年度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原则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二、奖励范围

    温州大学全日制在校的残疾人专科(高职)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三、奖励等级和条件

    1、特等奖:在校就读,表现特别突出,获得当年度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残疾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2.一等奖:在校就读,表现特别突出,获得当年度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残疾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获得当年度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励或荣誉称号的专科(高职)生。

    3.二等奖:获得当年度学院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者的本科生;获得当年度校级奖学金或校级荣誉称号的专科(高职)生;

    4.三等奖:获得当年度班级荣誉称号的本科生;获得当年度学院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专科(高职)生;

    5优秀奖:获得当年度班级荣誉称号的专科(高职)生;当年度在某一方面表现较为突出,受到有关方面表彰的硕士研究生、本专科(高职)学生。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10月15-22日,各学院向学生宣传评选事宜;

    2.10月23-24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审核汇总申报材料,汇总后交校学生处行政楼415室雷霞老师处,电话:86596031;

    3.10月25日,校学生处汇总审核相关材料,并公示三天;

    4.10月28日,校学生处将相关材料报送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五、申报材料:

    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

    3、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和07/08学年度获得的奖励和荣誉证书复印件(上述资料须粘贴在《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后)。

    六、奖励办法:获奖者由省教育厅、省残联、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颁发证书和奖金。

 

附件: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

      3、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温州大学学生处

2008年10月15日

注意:瓯江学院学生请在10月23日上报各系负责老师处,最后由学工部统一送至校学生处。


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