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瓯江学院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学风建设评优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8-09-19 作者:党院办 来源:瓯江学院


各系、各班级

    为了贯彻落实温州大学瓯江学院行政[2006]81号文件,巩固我院学风建设成果,表彰学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在全院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我院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学风建设评优活动,请各系做好宣传发动及初评工作。

一、评选对象:

 瓯江学院05、06、07级直管学生。

二、宣传发动:

各班召开主题班会,进行评优工作动员,同时制订本学期班级学风建设计划,为本学期学风建设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08级新生做好参加本学期评选的动员工作。

三、评选要求:

1、"学风建设优秀班级"评选要求:

(1)具有一个团结协作,积极向上,以身作则的班集体。认真组织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健康向上的促学风建设的班级活动和团日活动;

(2)全体同学积极投入学长辅导,开展学习交流会;

(3)全体同学学习氛围良好,学院抽查无上课迟到、旷课现象;

(4)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活动,成效明显;

(5)本学期内,全班同学无受记过以上处分者,无考试违纪现象;

(6)能够切实抓好班级学风建设;

(7)学期初班级全体同学每人上交一份学期学习工作计划,上交到辅导员处;

(8)引导班级同学参与学生科研工作;

(9)结合班级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早读、晚自习;

(10)周一至周四晚上不组织、参加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2、"学风建设先进个人"评选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2)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无违纪行为;

(3)日常行为无不文明现象;

(4)无补考现象;

(5)积极投入学风建设活动,在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6)模范遵守《学生手册》。

3、"学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要求:

(1)符合"学风建设先进个人"评选的第(1)、(2)、(3)、(5)、(6)项要求;

(2)各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且在学院的学风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以身作则;

(3)"学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与"学风建设先进个人"不可同时申报。

四、评选名额及奖励:

"学风建设优秀班级"按各系班级数的10%评选,从严把握,根据各系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名额;获选班级奖励经费300元。

"学风建设先进个人" 按各系学生总数的3%评选;获选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学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由各级学生组织推荐,各系评选;获选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程序及材料要求:

1、10月20日前各系自行组织初评工作,初评工作须具备班级、个人自行申报、班主任及辅导员推荐、系学生科审核、公示等程序。

2、各系初评工作结束后,整理材料于10月20日(星期一)下午16:00前,交至学院学工部徐雅处(茶山北校区5-304室)。(上交材料需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二份(申报个人项目三份),申报集体项目需附所评学期学风建设工作计划、总结,申报材料图文并茂,系里审核后盖章)

3、学院学工部进行复审,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发文。

4、开展学风建设评优表彰活动,颁发荣誉证书、发放奖金。

六、其他事项:

1、"优良学风班"、"学习标兵"评比将在本次评优活动之后进行。

2、本次评优活动评选结果将作为"优良学风班"、"学习标兵"的评比依据,请各系充分做好本次评优工作。

 

附件:1. 瓯江学院学风建设优秀班级申报表

附件:2. 瓯江学院学风建设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瓯江学院学工部

二OO八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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