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新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决定开展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奖学金、三好学生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05、06、07级学生评奖评优活动根据新版《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手册》中相应的有关办法进行。
二、时间安排
10月6日前各系完成班级的综合素质考评表统计,在班级内部公布三天,经学生确认无误后签字。
10月13日前完成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评选条件仔细审核确定奖学金及三好学生初评名单,并在全系张榜公布七天。
10月20日前评选结果(获奖名单、奖学金发放表及相关评选数据)送交学工部,获奖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后报学院发文。
三、注意事项
1、评选工作要做到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获奖名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2、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行为,学院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3、被评为校优良学风班的班级每班可适当增加名额,学风状况差的班级应适当减少名额;
瓯江学院学工部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