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资产调拨手续的通知

时间:2008-08-30 作者:瓯江学院办公室 来源:瓯江学院


各部门各位老师:

  为加强瓯江学院的资产管理,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现将资产调拨手续的办理通知如下:

   一、因学院岗位内部变动的人员:其名下的行政办公用设备、家具、低值耐用品原则上是由原使用人使用保管。

  二、有资产移交,变动的,原使用人务必请填写资产调拨单(调拨单可从瓯江教务部网站设备表格处下载),并将资产调拨单交至教务部,以便做好资产账务变动调整工作。
 
  三、调离瓯江学院的人员,在办理离校手续前必须办理其名下所有资产的交接调拨手续,其名下的资产必须留至瓯江学院。

  四、各部门的兼职资产管理员做好本部门资产的核实,如有变动请与教务部王洁玮老师联系(手机:665300),以便做好资产账务变动调整,确保资产信息准确。


瓯江学院教务部
200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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