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因我院大部分教职工合同己到期或即将到期,另还有下半年新聘任教职工需签订合同,根据我院行政管理人员全员聘任和年度考核的实际情况,结合这次新聘教职工首次签订合同,为确保本次续聘与新聘合同签订规范有序的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续聘对象
全体聘任合同制教职工(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任教师)。
二、续聘程序
(一)2008年8月31日前合同到期的院聘教职员工
1、各部门进行教职工年度考核(试用期满考核),提出续聘建议,填写续聘意见表;
2、人事组织部对缓聘或解聘人员进行核实;
3、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批准;
4、人事组织部公布续聘结果;
5、签订合同。
(二)2008年8月31日后合同到期的院聘教职员工
1、其他程序同上
2、合同到期时间续至2011年8月31日
三、时间安排
1.2008年7月21日,各部门上报续聘意见书,以电子形式发至ojxywzu@126.com,文件名请以“续聘+部门名”命名;
2.2008年7月22日—7月27日,人事组织部核实情况;
3、2008年9月1日—2008年9月19日:签订聘用合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续聘工作说明
1、本次聘任聘期为三年,从2008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2、本次聘任中,工作年限及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
3、部门建议不续聘或者缓聘的,需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4、在年度考核或试用期满考核中出现过“不称职”且事后无明显改进的人员,本轮聘任时根据情况作降级试聘一年或不聘处理。
5、在聘期内,因工作需要或人员变动等原因,相关部门可按聘任原则和程序对岗位或人员进行调整。聘期内跨部门应聘人员需征得本部门同意后方可应聘。
6、本实施办法由人事组织部负责解释。
五、其他说明
1、新聘任教职工签约时间同续聘人员。
2、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故未来签约者,视自动放弃,按合同期满解除聘用关系。
3、未尽事宜,请咨询王春鸯,联系方式:86680516/668099。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2008年8月4日
附件1:部门续聘意见书
附件2:各部门聘任教职工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