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国务院公告: 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时间:2008-05-19 作者:瓯江学院工会、瓯江学院党院办 来源:瓯江学院工会、瓯江学院党院办


  国务院5月18日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全文如下: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学院倡议:5月19日14时28分起,我们真挚的瓯江人将跟全国人民一起,为汶川祈福,为失去孩子的母亲,为失去双亲的孤儿,为我们灾区人民所承受的一切伤痛和苦楚默哀3分钟。

    请记住,无论您是在教室还是在图书馆,无论您是在外出的路上还是在回校的途中,无论您正忙于授课还是正在会友,无论您正在办公还是正在处理公务……无论您在何地,无论您正忙于何事,请您停下您手头的工作,跟我们一起,跟全国人民一起,让我们全体起立默哀,为那些戛然而止的生命!

    自此后的三天,我们也将取消公共娱乐活动,用我们的哀思和怀念来祭慰那些逝去的生命。  

    我们沉痛悼念!

 

 

瓯江学院工会  瓯江学院党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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