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了加大对新世纪人才的培养力度,加速培养和造就一支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队伍,努力构筑我市人才智力高地,2008年,我市将继续选派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赴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进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名额
2008年,全年计划选派20名左右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赴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进修,其中国境外进修10名左右,国内进修10名左右。
二、 选派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德优良,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是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身体健康;
(二)已列入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和1998-2006年度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以及部分业绩与贡献突出的市“551人才工程” 第三层次培养人选;
(三)目前从事的专业工作确有必要进行进修或培训的;
(四)已参加全国BFT考试并获得高级合格证书的培养人员,优先选派出国进修;
(五)申请出国进修的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拟进修国的语言,外语未达到要求的,可以先参加市人事局组织的BFT培训班(每年9月份举行)的学习。
三、 选派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并报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事部门审核后,将《温州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赴国内外进修申请表》(中文打字,一式两份,可从〈附件〉下载)的书面和电子版材料、外语水平合格证书等于4月11日前报学校人事处。然后由市人事局根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后,一个月内确定是否同意进修,并及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申请人。
四、 进修渠道
申请进修人员的进修渠道原则上由进修人员和所在单位联系落实,接收进修、培训单位必须是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申请进修人员在联系进修渠道上确有困难的,应在提出申请时说明,市人事局可帮助联系。
五、 进修期限
进修期限为3—6个月,获得批准的进修人员必须在2008年年底前开始进修。如年底以前确有困难无法完成进修的,要提前书面报告市人事局,经批准后可延迟进修期限。
六、 经费资助
获准进修的培养人员,其进修费用,包括差旅费、生活津贴、学术活动补贴费等,统一由市财政资助(其中市人事局60%、学校30%,个人10%)。
选派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赴国内外进修,是贯彻落实省、市新世纪人才工程,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实施,加快培养高层次优秀青年人才,实现“三次跨越”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院、部门务必要认真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要结合科研发展需要,以及本部门的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对上报的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以保证选派工作质量。
联系人:叶莲芬
联系电话:86598072(8072)
Email:rsc@wzu.edu.cn
载校:关于选派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赴国内外进修的通知
时间:2008-04-02 作者:瓯江学院办公室 来源:瓯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