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度瓯江学院特色专业申报的通知

时间:2008-03-18 作者:瓯江学院 来源:瓯江学院


关于开展2008年度瓯江学院特色专业申报的通知

 

各学部,各教师:

   根据《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特色专业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

(试行)》的有关规定,2008年度瓯江学院特色专业申报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申报特色专业一般应是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专业。特色专业每年遴选一次,原则上每次1-2个。

(二)申报特色专业一般应有1届以上毕业生。

(三)专业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从事独立学院教学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一定专业建设经验的教授或副教授;专业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合理,有良好的科研或专业技术背景。

(四)申报专业生源质量好,第一志愿录取率排名为当年度本院所有专业排名的前30%;理工、文法、经管类专业年招生或专业分流人数应为80以上,艺体类专业年招生或专业分流人数应为50以上;就业情况好,就业率应处于学院平均水平以上。具体要求参看《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特色专业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二、 申报重点

(一)专业建设方案要切实针对独立学院的特点,明确的建设目标,清晰的改革思路和可量化的考核指标。人才培养目标体现独立学院特色,注重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人才培养方案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专业特色明显,在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体系配置、教学模式等方面,应结合独立学院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改良和创新,不允许"克隆"母体模式。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请拟申请的专业负责人填写《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特色专业申报表》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

(二)相关背景材料(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建设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证明材料等)和介绍专业情况的材料一套。(上交材料请自行留底,教学部将不予以退还)

所报材料要做到内容精炼、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四、上报要求

(一)请拟申报的教师将《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特色专业申报表》一式两份、相关背景材料和介绍专业情况的材料一套于4月11日(星期五)前上报。

请老师将所有材料经所在学部主任审核签字后,上交至教学部陈萌萌处(行政楼309室)。

(二)《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特色专业申请表》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邮箱chenmengmeng888@126.com.

(三)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86680780(8780)。

 

瓯江学院特色专业申报书 

瓯江学院教学部

2008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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