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了更好地安排2008年教职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请各部门、学院认真做好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人员在我校工作年限不少于一年,科研教学条件按《温州大学关于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暂行规定》(行政[2007]42号)文件执行,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
1、申报高一级资格。
(1)年限:申报高级的任现职5年(具有博士学位申报副高级资格的为2年)、申报中级的任现职4年(硕士研究生申报中级资格的为2年);破格晋升年限原则上不能超过1年;
(2)学历:根据省人事厅、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申报高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任职资格的人员,1971年以前毕业,合格学历为本科;1971年以后大学本科毕业(含大普毕业生),经过进修,确认已掌握研究生主干课程(4-6门),学历视为合格; 4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音乐、体育、美术、思政等专业教师暂不作要求。
(3)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申报中级资格需三个模块、申报高级资格需四个模块应用能力证书。免试条件参照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
(4)职称外语: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具有硕士学位申报中级资格;具有博士学位申报高级资格的可免,具体参照浙人专[2007]80号文件。
(5)研究生主干课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可免;
(6)岗前三门课程合格证书;
(7)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仅限于申报教师、思政系列人员)。
2、转评定级。
(1)转评条件: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其他条件同上。转评1年后可以申报高一级任职资格,前后任职年限可以相加计算。
(2) 硕士研究生确定中级职务。必须符合以下二个条件:(1)无职称或具有初级职称的硕士研究生毕业;(2)累计工作满3年,在我校工作不少于1年。
(3) 大学本科毕业生转正定级。
3、以考代评。
图书档案、卫生等系列人员,必须经校评委会评审。
二、报名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如实填写《温州大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请表》,并递交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研究生主干课程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所在部门办理申报;
外语、计算机符合免试条件,请填写免试申请表(一式二份,附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2)各部门根据个人申请表填写《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由负责人签字、盖章,于1月18日之前将申请表、汇总表送人事处师资科,并附电子版。
人事处
200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