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全校公开招聘瓯江学院团委副书记和计算机与物理学部计算机实验室主任的公告

时间:2008-01-03 作者:瓯江学院党院办 来源:瓯江学院党院办


  因工作需要,经瓯江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校公开招聘瓯江学院团委副书记和计算机与物理学部计算机实验室主任。根据学院《温州大学瓯江学院院聘干部选拔、任(聘)用管理细则(暂行)(党委〔2007〕13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团委副书记1人、计算机实验室主任1人。

  二、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担任相应职务所必需的组织能力、业务水平和资格条件。

  (二)任职资格

  1、团委副书记任职资格

  ⑴ 中共正式党员,具有从事高校共青团工作经验,责任心、事业心强,有较强的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⑵ 四年以上本院(或本校)工作经历;

  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⑷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计算机实验室主任任职资格

  ⑴具有从事计算机公共实验室工作管理经验,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⑵三年以上本院(或本校)工作经历;

  ⑶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⑷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招聘方法

  1、报名时间:2008年1月3-1月11日;

  2、报名方式:凡符合任职条件的本院(或本校)的教职工均可以个人名义报名,报名者应填写《应聘干部登记表》(见附表1);组织推荐者由推荐部门填写《组织推荐干部登记表》(见附表2);

  3、招聘程序按学院最近出台的《温州大学瓯江学院院聘干部选拔、任(聘)用管理细则(暂行)》(党委〔2007〕13号)执行。

  四、工资待遇

  1、被聘任为学院团委副书记的校编人员,档案工资不变,岗位津贴享受学院部级的相应待遇;被聘任的院编人员工资、岗位津贴按瓯江学院行政[2007]5号文件执行。

  2、被聘任为计算机实验室主任的校编人员,档案工资不变,岗位津贴享受学院科级的相应待遇;被聘任的院编人员工资、岗位津贴按瓯江学院行政[2007]5号文件执行。

  五、联系方式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办公室(茶山北校区行政楼210室,电话:86680765)。报名需递交《应聘干部登记表》或《组织推荐干部登记表》。电子邮箱:zhl@wzu.edu.cn

  六、未尽事宜请来人或来电咨询。

  附件: 1、应聘干部登记表

      2、组织推荐干部登记表

      3、《温州大学瓯江学院院聘干部选拔、任(聘)用管理细则(暂行)(党委〔2007〕13号)》

瓯江学院党院办
二○○八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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