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学习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7-12-20 作者:学工部 来源:瓯江学院


 

各学办,各班级:

    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在院风学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动力,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学习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院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二、评选人数

全院范围内评选20名左右。

三、评选条件

参照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习标兵"评选办法(行政[2007]123号)

四、评选程序

1、学生自荐或学办推荐:学生对照评选条件,自行向学办送交申报材料,学办应动员和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积极参加评选。学办对申报人进行审核后,原则上按照学办学生数5‰的比例推荐参评人选。

2.公开演讲:学工部对参评人选进行复核后,组织参评人进行公开演讲,陈述自己各方面的优秀事迹。

3.学院初评: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进行初评并确定初步人选。

4.公开征求意见:将初步人选名单和事迹材料在全院范围内公布,接受师生评议,广泛征求意见。

5.报学院审批并发文。

五、时间安排

1、12月26日前各学办将"学习标兵"候选人名单(附申报表和事迹材料)送交学工部。

2、12月底学工部组织学生进行公开演讲并确定初步人选,予以公示。

3、2008年1月初报学院审批并发文。

4、2008年1月初推荐至学校"学习标兵"评选。

五、其他

1、请各学办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积极宣传并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

2、申报材料需按照统一格式填写,在报送文字版材料的同时,须将电子版材料以学办为单位发送到:mailto:wdheyi@126.com,申报表格见附件。

3、联系人:徐雅,联系电话:86680752/8752。

 

 

附件:1、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习标兵"申报表

      2、"学习标兵"事迹材料模板格式

 

 

         瓯江学院学工部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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