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江学院教师和管理人员招聘启事

时间:2007-12-17 作者:瓯江学院办公室 来源:瓯江学院办公室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于2000年1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成为独立学院。学院现有39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和管理学等七大学科门类,是一所具有办学特色的本科独立学院,培养具有高素质、强能力、会创新、能创业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458人,教学用地面积近400亩。

  现根据学院发展的需要,特向全国各地公开诚聘优秀教师和辅导员。欢迎有志于高校教育及科学研究的教师、科研人员及博士、硕士研究生前来应聘。具体事项及要求如下:

 

系列

招聘岗位专业方向

计划人数

应聘要求

备  注

语言学 (英语)

1

硕士及以上或副高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英美文学

1

硕士及以上或副高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大学英语

2

硕士及以上或副高

 

环境法、宪法、行政法

1

硕士及以上或副高

 

经济法

1

硕士及以上或副高

 

语言学 (汉语)

1

博士

 

电子商务

2

硕士及以上或副高

 

计算机

1

博士

 

财务管理

1-2

硕士及以上或副高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行政管理

1

硕士及以上或副高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国际贸易

2

硕士及以上或副高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金融学

1-2

硕士及以上或副高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环艺

1

硕士及以上

有实践经验者优先

工业造型

1

硕士及以上

 

动漫设计

1-2

硕士及以上

 

辅导员

5-7

硕士
(要求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硕士)

男性、中共党员、具有学校或学院学生会工作经历,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教学管理

1

硕士(要求高等教育管理硕士)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条件与待遇

  (一)招聘优秀教师条件

  1、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学效果良好;

  2、身体健康;

  3、具有硕士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4、对在教学科研工作中有突出成就和贡献的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聘任相应的教师职务岗位;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实践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

  (二)招聘辅导员条件

  (1)具有硕士学历,男性,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有辅导员或高校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2)有较强责任心,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具有奉献精神;

  (3)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一定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职业素养。

  (4)身体健康。

  (三)招聘待遇

  1、博士、985或211学校优秀硕士或教授享受温州大学在编在岗人员待遇,按《温州大学人才引进暂行规定》(温州大学行政〔2006〕185号文件)执行;

  2、其它教师和辅导员享受瓯江学院院聘人员相应待遇,按《温州大学瓯江学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瓯江学院行政[2007]5号文件)执行(附件3)。

  三、应聘教师应提供的材料

  1、个人二寸近照2张;

  2、个人的学习工作简历及本人工作意愿;

  3、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科研成果、主要论文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详细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四、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从即日始至12月31日;

  2、所有应聘人员必须统一填写《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1),否则视为弃权,博士、985或211学校优秀硕士或教授统一填写《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拟进人员考察表》(附件2);

  3、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应聘者,请以附件形式发送个人简历到我院电子邮箱;

  4、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7-86680765(内线8765)

  传 真:0577-86680765

  E-mail:ojxy@wzu.edu.cn  (邮件标题必须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

  邮寄地址:浙江省温州大学茶山北校区行政楼210室瓯江学院院办(325035)


  附件:1、《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招聘人员登记表》

     2、《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拟进人员考察表》

     3、《温州大学瓯江学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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