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开学以来,瓯江学院学风建设以"规范、有序、自觉"为目标,通过"建制度、抓管理、营氛围、强服务、求发展"为主要手段,使我院学风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在一定范围内还存在部分学生迟到、旷课、上课睡觉、玩手机等违纪现象,为进一步巩固我院的学风建设成果,现将我院近期学风建设措施具体通知如下:
1、从11月26日起,每天组织学院领导、行政工作人员下班级检查学生上课情况,对查到的违纪学生予以严肃处理。(具体见第4、5、6、7条)
2、各辅导员、班主任,在11月26日前,组织召开学风建设班会,让学生认真学习《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若干措施》和推进学风建设的通知,使广大学生成为学风建设的主人、为学风建设出谋献策。
3、院团委学生会、各团总支学生分会学生干部和班级副班长、学习委员要尽力配合学习纪检部开展工作,共同做好学风检查任务。若有学生干部无故拒绝学风检查任务或在检查过程中敷衍了事,一次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资格,三次以上撤销其学生干部职务,并给予学院级通报批评。对认真配合学习纪检部门开展工作的学生干部,以及敢于与学风建设中的违纪现象作斗争的同学,在评优评先、学风建设表彰中优先考虑。
4、抽查中,发现旷课一次,给予学办级通报批评并通知家长;发现旷课二次,给予学院级警告处分。以此类推。
5、抽查中,发现迟到一次,由辅导员进行批评教育;发现迟到二次按旷课一次处理。以此类推。
6、抽查中,发现上课睡觉、玩游戏等违纪行为一次,由辅导员进行批评教育;发现二次,给予学办级通报批评。以此类推。
7、抽查中,发现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党员有以上违纪行为将从重处理。
8、鼓励各学办开展学风建设相关活动。
瓯江学院学工部
200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