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江学院关于现场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时间:2007-11-08 作者:学工部 来源:瓯江学院


各学办、各班级:

  在各学办的积极配合下,我院国家助学贷款前期材料申报、审核工作已基本结束。经与贷款承办银行协商,确定于11月12日(周一)--11月14日(周三)现场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为确保现场签约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办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学生现场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安排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学院

11月12日

星期一

上午

行政楼大厅

(北校)

经济管理学办(50人)

9:30-11:30

下午

行政楼大厅

(北校)

数学电子学办(60人)

1:30-4:30

11月13日

星期二

上午

行政楼大厅

(北校)

生物化学学办(34人)

9:30-10:40

法学学办(16人)

10:40-11:30

下午

行政楼大厅

(北校)

法学学办(22人)

1:30-2:40

艺术体育学办(38人)

2:40-4:30

11月14日

星期三

上午

行政楼大厅

(北校)

艺术体育学办(20人)

9:30-10:30

机械土建学办(30人)

10:40-11:30

下午

行政楼大厅

(北校)

机械土建学办(26人)

1:30-2:40

人文外语学办(50人)

2:40-4:30

二、办理程序

1、由各学办负责助学解困辅导员带队,以学办为单位,到学工部工作台盖章并签订诚信协议书;

2、由各学办负责助学解困辅导员带队,以学办为单位,到银行工作台现场签订贷款合同。

三、注意事项

1、各学办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早15分钟到达办理现场,负责助学解困辅导员带上学生助学贷款全部资料。

2、贷款学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无学生证的带上大学入取通知书)。

3、现场提交各学办学生助学贷款名单统计表8份,银行5份,学工部3份.

4、贷款学生由各学办负责助学解困辅导员亲自带队,以学办为单位,学生按贷款名单统计表上的顺序排队。

5、现场提交贷款见证老师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6份),交银行6份(由学院统一出具)。

6、咨询电话:

黄晓:86680807   661501

 

瓯江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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