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学办的积极配合下,我院国家助学贷款前期材料申报、审核工作已基本结束。经与贷款承办银行协商,确定于11月12日(周一)--11月14日(周三)现场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为确保现场签约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办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学生现场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安排
办理时间 | 办理地点 | 学院 | |
11月12日 星期一 | 上午 | 行政楼大厅 (北校) | 经济管理学办(50人) 9:30-11:30 |
下午 | 行政楼大厅 (北校) | 数学电子学办(60人) 1:30-4:30 | |
11月13日 星期二 | 上午 | 行政楼大厅 (北校) | 生物化学学办(34人) 9:30-10:40 法学学办(16人) 10:40-11:30 |
下午 | 行政楼大厅 (北校) | 法学学办(22人) 1:30-2:40 艺术体育学办(38人) 2:40-4:30 | |
11月14日 星期三 | 上午 | 行政楼大厅 (北校) | 艺术体育学办(20人) 9:30-10:30 机械土建学办(30人) 10:40-11:30 |
下午 | 行政楼大厅 (北校) | 机械土建学办(26人) 1:30-2:40 人文外语学办(50人) 2:40-4:30 |
二、办理程序
1、由各学办负责助学解困辅导员带队,以学办为单位,到学工部工作台盖章并签订诚信协议书;
2、由各学办负责助学解困辅导员带队,以学办为单位,到银行工作台现场签订贷款合同。
三、注意事项
1、各学办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早15分钟到达办理现场,负责助学解困辅导员带上学生助学贷款全部资料。
2、贷款学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无学生证的带上大学入取通知书)。
3、现场提交各学办学生助学贷款名单统计表8份,银行5份,学工部3份.
4、贷款学生由各学办负责助学解困辅导员亲自带队,以学办为单位,学生按贷款名单统计表上的顺序排队。
5、现场提交贷款见证老师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6份),交银行6份(由学院统一出具)。
6、咨询电话:
黄晓:86680807 661501
瓯江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