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学院对学生工作机构进行调整重组,准备成立七个学生工作办公室,同时聘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学工部科员、团委干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数:
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7人;学工部科员:6人;团委干事:2人。
二、任职基本条件:
1、应具有辅导员工作经历,本院在编在岗教工。学生办公室主任工作经历要求:校编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两年(含)以上,院编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两年以上并在瓯江学院工作满一年,学工部科员、团委干事工作经历需在瓯江学院工作满一年。如在学校或学院工作成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
2、应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3、有较强责任心,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沟通,具有奉献精神。
4、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一定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职业素养。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聘任办法和程序:
(一)办法:
1、所有拟聘任的职务均采用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2、此次聘任的所有人员,聘期为一年,一年期满考核称职可以续聘。
(二)程序:
1、填写表格。凡符合任职基本条件的本院校编、院编的辅导员均可报名应聘相应的职务,应聘者应填写《瓯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学工部科员、团委干事应聘登记表》(见附件3)。
2、汇总与初审。学工部及时将报名应聘的情况进行汇总,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并向党政联席会议汇报应聘情况。
3、确定考察对象。由学院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任的对象。
4、组织考察。对拟聘任的对象,由院党总支组织进行考察。
5、确定名单。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聘任名单。
6、任前谈话。学院党政领导与应聘的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进行任前谈话。
7、由学院发文公布任命通知。
五、时间安排
1、7月23日,印发聘任通知,学工部负责通知并动员辅导员积极参与应聘。
2、7月26日前将《瓯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学工部科员、团委干事应聘登记表》填写后交至北校区行政楼105室高红星老师处。
3、8月初,发文公布聘任结果。
六、有关政策
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每月补贴200元。
七、其他
本方案由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附件:1、瓯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职数及职责
2、瓯江学院学工部科员、团委干事岗位设置及职责
3、瓯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学工部科员、团委干事应聘登记表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二OO七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