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期末考试考风考纪的通知

时间:2007-06-27 作者:瓯江学院教学部、学工部 来源:瓯江学院教学部、学工部


各班主任、各团总支、各班级:

  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07年7月2日至2007年7月10日进行,为加强期末学风考风建设,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试秩序,努力创造一个公正、公平的考试环境,学院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各班主任、团总支、班级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要求和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召开学生考前动员会,让学生认真学习《瓯江学院考场规则》,使学生切实了解作弊、违纪的危害及其后果,使广大学生切实树立"作弊可耻,诚信光荣"的意识,杜绝考试过程中作弊、违纪等现象。

  二、各团总支、班级结合自身情况,制定考风考纪监督制度,做好考风考纪的各项工作。

  三、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充分发挥"严守考纪"的表率作用。

  四、学生应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有效证件参加考试,无证不予参加考试。

  五、学生进入考场,按照指定位置就坐,违反者给予警告处分。

  六、学生一律不准携带手机和其他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已带入考场的手机等通讯工具,须关闭后交监考人员保管。如发现随身携带手机,无论关机与否,一律当作弊处理。

  七、学生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考场,若离开考场,则不得继续考试。

  八、加强考前的巡考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制止。

  九、同时学院将组织有关监考教师认真学习上级有关精神和《瓯江学院监考人员职责》,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不给学生作弊、违纪的机会。对于个别不负责任的监考教师,学院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希望全体同学自觉遵守,监考教师严格履行监考职责!

  预祝广大同学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瓯江学院教学部、学工部
200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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