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各学生社团,各团支部:
近年来,我院校园文化健康、有序发展,对学生活动的场地需求也逐步增加,现将瓯江学院场地申请的相关规定公布如下,请大家遵照:
一、会展中心步青厅、雁山厅(白天)、白鹿厅、南校区音乐厅申请需联系校办陈锦胜老师(8016),经同意后,到院团委领取并填写好场地申请单,送至南校行政楼914办公室。
二、雁山厅(晚上)申请需联系校团委周代幸老师(8815),经同意后,到院团委领取并填写好场地申请单,送至北校信息楼A126办公室。
三、瓯江学院团委有以下6个场地,北校3个,南校3个,北:1-211,1-310,1-401;南:5B-108,5B-111,5A-101,需向学院团委张俊芳老师申请(8785),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审批后方可使用。注:6个场地使用时间为周三下午,双休日及每天的晚上。
四、叶适厅、灵运厅一般不做为学生活动的场地,除一些重大的学术活动外。
注意:以上为我院申请场地的相关规定,所有场地申请表格需到学院团委北校区行政楼102办公室张俊芳老师处领取。
共团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委会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