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通知(168号文件)》有关政策规定,经评定,拟调入刘敏俊同志为我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拟调入人员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共5个工作日(1月12日—1月18日)。
二、征求意见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本单位纪检、人事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三、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0577-86680881、0577-86680751。
温州理工学院人事处
2022年1月11日
时间:2022-01-11 作者: 来源: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通知(168号文件)》有关政策规定,经评定,拟调入刘敏俊同志为我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拟调入人员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共5个工作日(1月12日—1月18日)。
二、征求意见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本单位纪检、人事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三、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0577-86680881、0577-86680751。
温州理工学院人事处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