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了更好地帮助在校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鼓励和提倡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从事健康、有益的勤工助学活动,为了更加灵活、有效的管理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本学期瓯江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勤工助学对象要求:(1)瓯江学院全体在校生;(2)家庭经济困难者;(3)学有余力者;(4)工作认真负责者;(5)无不良记录者;同等条件下学生成绩优秀者优先。
二、工作职责:瓯江学院学工部负责监督、管理瓯江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负责开发、规范、评聘勤工助学岗位及工资发放。各用工部门负责人员的召集、监督管理以及初级考评。
三、校内勤工助学劳动报酬:原则上每小时8元左右,月工资不超过300元。
四、设岗原则:按需设岗,宁缺毋滥。未经申请的岗位瓯江学院一律不予以承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瓯江学院不予以承担。
五、各用工部门必须在3月9日(星期五)前,将《瓯江学院清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送至北校区行政楼109黄澍老师, 办公室电话: 86680755(8755) 手机: 663335 。
附件: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 瓯江学院学工部
2007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