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主任、各团总支、各班级:
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07年1月22日至2007年1月31日进行,为加强期末考试考风考纪工作,经主管院领导同意,现将期末考试阶段考风考纪的有关工作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班主任、团总支、班级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要求和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召开学生考前动员会,让学生认真学习《瓯江学院考场规则》,使广大学生切实树立“作弊可耻,诚信光荣”的意识,杜绝考试过程中作弊、违纪等现象,弘扬正气,创造一个公正、公平的考试环境。
二、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充分发挥“严守考纪”的表率作用。
三、让学生切实了解作弊、违纪的危害及其后果,使其不抱有侥幸的思想。
四、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参加考试,无证不予参加考试。
五、学生进入考场,按照指定位置就坐,违反者给予警告处分。
六、学生一律不准携带手机和其他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如发现随身携带手机,无论关机与否,一律当作弊处理。
七、学生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考场,若离开考场,则不得继续考试。
八、加强考前的巡考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制止。
九、各团总支、班级结合自身情况,制定考风考纪监督制度,做好考风考纪的各项工作。
十、同时学院将组织有关监考教师认真学习上级有关精神和《瓯江学院监考人员职责》,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不给学生作弊、违纪的机会。对于个别不负责任的监考教师,学院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以上规定希望全体同学自觉遵守,监考教师严格履行监考职责。
祝同学们新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