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我院将拟聘用的龙丹妮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17年6月19日起到2017年6月27日止,共7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
公示对象基本情况
姓名 | 出生年月 | 所学专业 | 学历学位 | 毕业学校 | 拟任工作 |
龙丹妮 | 1991.11 | 英语言文学 | 硕士研究生 | 香港中文大学 | 文法学院专任教师 |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