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聘用何必阔同志到我院工作(人事代理)的公示

时间:2016-11-24 作者:人事与计划财务部 来源:


      经学院研究,拟聘用何必阔同志到我院工作(人事代理),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16年11月24日起到2016年12月2日止,共7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
      瓯江学院纪检监察部和审计部:13957795225/665225,邮箱:ojjw@wzu.edu.cn;瓯江学院人事与计划财务部:86680881,邮箱:ojrs@wzu.edu.cn
公示对象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参加工作时间
出生年月
职称
学历
拟聘岗位
何必阔
 1993年
1977.6
工艺美术师
大专
设计艺术系实验实训指导教师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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