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考生沈丽宇自动放弃拟录用资格,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决定依次递补录用应梦珍同志,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16年4月6日起到2016年4月14日止,共7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
瓯江学院纪检工作部:86680751,邮箱:ojjw@wzu.edu.cn;瓯江学院人事与计划财务部:86680881,邮箱:ojrs@wzu.edu.cn。
公示对象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学位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其他 | 拟聘岗位 |
应梦珍 | 女 | 1992.01 | 研究生硕士 | 浙江师范大学心理学 | 中共党员 | 思政辅导员 |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