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回访母校,传我佳话”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12-26 作者:瓯江学院 来源:


各位同学:
       你是否也曾时常想起那段难忘的高考时光,而今辛劳与苦涩已渐渐散去,萦绕在心头的是向着目标前进的执着和坚韧。作为过来人,你愿意回到高中母校去重温曾经的青涩记忆吗?愿意和正在拼搏高考的学弟学妹们分享你的经历吗?愿意告诉他们你在瓯江的生活吗?告诉他们你的故事,告诉他们去珍惜现在的时光,也告诉他们坚持下去未来的道路有多么的美好。这个寒假,就让我们一起回母校去吧!
       一、活动性质
       以个人社会实践的形式,也可以组建5人以内的小团队回到母校开展活动。
       二、参加对象
       以2014级、2013级学生为主。
       三、活动时间
       寒假期间。
       四、活动内容
       1、向高中老师、班主任等汇报自己的在校生活学习情况及表现情况;
       2、向学弟学妹(以高三为主),介绍瓯江学院总体情况,欢迎他们来瓯江参观、学习。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1、有意向参加的同学于2015年1月9日前向所在单位提交报名表格(详见具体安排表);
       2、通过审核的同学,学院将名单公示在学院网站,并向通过审核的同学发送告知短信,回访母校前学院组织相关培训。
       六、组织机构设置:
       方便活动开展的一些交流与沟通,要求各单位配1名指导老师,学院层面配1名学生负责人,各单位配备实践队队长1名。 
       七、活动总结及成绩认定
       参与活动的同学在完成活动后,需认证撰写活动总结及心得(需配有活动现场照片,及与高中教师、学弟学妹合影),填写《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于3月10日前将纸制版和电子版上交至各分院(系)实践队负责人,经相关分院、部门审核认证后,可获得社会实践学分(2个学分),成绩分优秀、合格两个等级,考核优秀的学生予以表彰,优秀率不超过10%。
咨询热线:0577-86697939,0577-86689999,联系人:宣传与招生工作部 温老师
        附件1: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回访母校,传我佳话”活动报名表       
        附件2:“回访母校,传我佳话”活动汇总表
宣传与招生工作部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回访母校,传我佳话”活动各地区报名分配与安排表
单位
负责区域
指导老师
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
经管分院
苍南县
杭州市
温长秋
86680711
4-407
平阳县
舟山市
文法分院
瑞安市
宁波市
汤伶杰
86697531
4-203
龙湾区
丽水市
理工分院
乐清市
绍兴市
程 婧
86697532
5-407
永嘉县
湖州市
设计艺术系
鹿城区
台州市
吕 飞
86697930
7-1103
 
衢州市
建筑与土木工程系
瓯海区
嘉兴市
张思康
85773500
5-209
 
金华市
宣传与招生工作部
外省市
温卡特
86697939
8-312

 

最新动态